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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規定

分類:借閱證規範

新竹市與新竹縣公共圖書館「一證通用及聯合通還服務須知」

為擴大圖書館服務範圍,新竹縣市合作實施公共圖書館「一證通用」及「聯合通還」服務,以體現大新竹共同生活圈之便利性。

 

一、一證通用
(一)讀者持新竹市或新竹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,即可於新竹縣、市各公共圖書館借閱圖書資料。
(二)借閱冊數為新竹市公共圖書館與新竹縣公共圖書館分開計算。

 

二、聯合通還
(一)讀者借閱之圖書資料可至新竹縣、市公共圖書館任一分館跨館歸還。(除館外自動借還書設備)
(二)逾期仍可跨館歸還,停權期後方可繼續借閱。
(三)如遇賠償或其他收費情形,讀者需親至原借閱圖書館處理。

 

一證通用啟用方式
一、已持有新竹市或新竹縣借閱證:
(一)網路開通:已持有任一館借閱證之讀者,可登入該圖書館網站辦理啟用。
(二)臨櫃啟用:攜帶本人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,至新竹縣、市公共圖書館櫃檯辦理啟用服務。
二、新辦借閱證:依受理各館相關規定個別辦理。
三、開通服務後,未來讀者進行個人資料變更及借閱證狀態異動時,新竹縣、市公共圖書館讀者資料亦同步更新。

 

*本項服務僅適用新竹縣、市公共圖書館個人借閱證。
*本須知若有未盡事項,將依各縣市文化局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

2020年7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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