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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發布單位:文化局

分類: 借閱/續借/預約

如何辦理續借手續?
外借且尚未逾期之館藏,若無其他讀者預約,圖書得續借1次14天;視聽資料得續借1次7天,館藏到期前5日得進行續借(含到期當日),並自到期日隔日起延長計算借期(如借閱資料1/5到期,1/1起允許續借,如資料可借7天,1/1申請續借,新到期日為1/12)。

請進入本館「館藏查詢系統」網站,右上方登入借書證號及密碼,
進入個人書房點選「借閱/續借」欄位後方的「**件借閱」,查看個人目前借閱的資料,勾選欲續借書目前方的方格,點選下方續借,若無法勾選表示已續借過或後面有人預約。
(到期前五日才能續借,故需時限內可勾選的方格才會出現)

或攜帶館藏臨櫃由館員協助續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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